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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项目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我单位对已建设完成的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该项目委托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编制完成了《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我单位于2024年8月7日邀请有关单位及技术专家组织召开了验收评审会,形成环保验收意见。为保证验收报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LrThaYAoyq6girEVEN4Uw 提取码: fean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单位。
电话:朱科长 0375-4975769。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