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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24年7月9日至9月10日,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医院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的方式开展巡察监督。(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全面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中存在的政治偏差。(二)对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医疗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围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等方面,深入查找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巡察期间,将对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码上巡察”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窗口: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49号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东入口处信访接待室;
(二)举报电话:0375-497506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短信手机:17537556757(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邮箱:pdsswd2xcz@pdssjw.com;
(五)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259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67000;
(六)“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8:00。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