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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预【2015】2号
关于下达2015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201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已经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你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下达。
一、现核定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年预算内在职经费预算为761.40万元,其中:个人经费528.02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200.04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金33.34万元;
二、现核定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年预算内离退休经费预算为32.21万元,其中:个人经费32.21万元;
三、现核定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2015年预算内在职经费预算为145.30万元,其中:个人经费99.92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38.90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金6.48万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