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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9394次

平财预【2016】2号

 

关于下达2016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已经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你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下达。

一、现核定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预算内在职经费预算为797.06万元,其中:个人经费558.02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212.48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金26.56万元;

二、现核定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预算内离退休经费预算为32.21万元,其中:个人经费32.21万元;

三、现核定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2016年预算内在职经费预算为147.39万元,其中:个人经费99.92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42.2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金5.27万元。

特此通知。